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共卫生保洁员1名,主要负责单位办公区域公共卫生保洁,协助单位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工作地点为:来宾市绿源路329号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应聘人员须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并符合以下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条件之一: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9月18日至9月26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lbjyfwzx@163.com。
2.实地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携带该表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市人社局6楼610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择选通知其面谈;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应聘人员接到面谈通知参加面谈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根据报名及面谈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公示。根据面谈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入职人员按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二)岗位补贴待遇按市人社部门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执行的标准发放。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4230011。
附件: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8日